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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加拿大豁免(私募)市场


加拿大豁免(私募)市场


私募资本市场是个人投资者和企业必不可少的关注领域,与公开资本市场相对,意指针对特定群体、按照特定程序、非公开进行的融资市场。用通俗的话解释,就是经过法律规范的民间集资市场。初创企业或中小企业要融资,必须求助私募市场;高净值投资者想要更高的回报,也需要投身私募市场。


加拿大早期阶段,也叫私募资本市场(Private Capital Market),或者是替代市场(Alternative Market)。自从加拿大各省颁布豁免证券法规以后,它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称,就变成了"豁免市场"(Exempt Market)。


为什么叫豁免市场?因为按照各省证券法规,企业要想发行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必须按照程序向证监会提交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并持续披露核心经营信息。但是,加拿大各个司法辖区(指各省和特区,后同)颁布豁免证券法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便可以不必提交照顾说明书,也不必完全遵守持续披露信息要求,就可以发行证券化产品。换句话说,豁免证券发行企业不必像上市公司那样,严格按照注册和披露要求融资,而是能够享受很多的豁免优惠。


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个司法辖区在内务问题上拥有高度自治权,证券监管即是其中之一。因此,加拿大早期的豁免法规,都是各省议会分别制定和颁布的,相互之间存在差别,缺乏统一的标准,无论对发行人还是投资者,都有诸多不便。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各省和特区为了统一证券体系,打造共同的证券市场,结成了同盟组织 Canadian Securities Administration (CSA),中文多翻译为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2003年,CSA经过重组,开始真正发挥统一协调作用。2004年,CSA在各省和特区豁免证券法基础上,制定了一套统国家文书National Instrument,基本统一了各省和特区证券法,只有安大略省尚存在较大差异。现在,各省和特区证监会仍然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独立监管境内证券公开和非公开发行市场。


按照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规定,加拿大豁免市场中的证券产品是一个广义概念,原文叫法是"securitized products"。几乎所有非公开发行的融资产品,都可以归入这个概念,受到严格规范。概言之,它主要包含以下三种证券化产品:


A. 由信托契约或类似协议约束的证券,该证券列举了证券持有人的种种权利和保护条款;

B. 以一个或多个资产池,向持有人提供直接、间接所有权或证券收益的证券;

C. 让持有人通过以下方式,一次或多次获得本金或利息回报的证券:证券化产品发行的收益、一个或多个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清算一个或多个资产池所产生的收益。


豁免证券产品从发行到出售,在市场上会经历三大环节:

  • 发行商按照国家文书要求,确定豁免证券类型,制作相关文件,并向当地证监会报备;

  • 豁免市场交易商(Exempt Market Dealer,简称EMD)从证券市场筛选优质豁免产品,并进行尽职调查;

  • EMD雇佣的投资顾问,向投资者介绍豁免证券产品,并介绍其与发行商签署购买协议。


如果将发行商比作实体工厂,那么EMD就是沃尔玛、COSTCO之类的超级市场,专门负责筛选优质证券产品,向投资者介绍。一方面,他们是发行商的经销商;另一方面,又必须为投资者把关,为其提供合格的证券产品。投资顾问则是他们雇佣的,直接面向投资者的推销员。


由于豁免证券产品披露信息少,投资周期长、风险高,证券法为了避免投资者上当受骗,或者万一投资失败倾家荡产,设定了"符合资质的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标准。这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要么非常了解发行商核心信息,不会轻易上当;要么实力雄厚,不会轻易破产。


加拿大的豁免证券类型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规定,加拿大豁免发行证券大体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1.非公开发行豁免(Private Issuer Exemption)


如果一家公司不想向证监会提交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可以选择非公开发行证券。所谓非公开,就是不能向公众发行,只能向特定对象或内部人士发行证券,如企业董事、高管、雇员或具有管理权力的人员;董事、高管或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个人非常亲密的朋友,或交易频繁密切的企业;现有的证券持有人;受认可的投资人。如果企业股份持有人向其家庭成员转让或转售证券,也在豁免之列。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选择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豁免时,证券法还有份额限定。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这种豁免证券的持有人数,除去雇员和原雇员以外,不得超过50人;企业章程、备忘录或股东协议等,都必须明确股份不得随意转让或转售。


反过来,如果发行份额超过50,企业将立刻失去豁免证券发行资格,必须改为申报人(reporting issuer)身份,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向证监会注册和定期报告。


2.最低投资额发行豁免(Minimum Investment Amount Exemption)


如果拟发行证券的最低限购额为15万加元,则不需向证监会注册和提交招股说明书,只要提交一份豁免申请报告即可。证券法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默认投资15万加元以上的投资者,拥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熟悉私募市场规则,能够承担潜在的风险。


3.面向符合资质投资者发行豁免(Accredited Investors Exemption)


这个豁免条件,实际上是对上一种豁免的扩展。上一种豁免主要考虑限购额度,这一种豁免,则是对投资者实力的一种整体评估。证监会制定了一套认定标准,符合标准的即为符合资质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s);面向符合资质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可以享受豁免资格。


4.面向员工发行豁免(Employee, Executive Officer, Director and Consultant Exemption)


如果一个企业给员工、主管、董事和顾问发放证券,相当于内部集资,集资者相对了解产品信息,被欺骗的风险较小,所以同样不需要提交招股说明书。不过,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对"顾问"有明确界定:与证券企业签署正式合同,长期为提议提供技术或咨询服务,并且介入公司核心运营,而不是一般性的指导顾问。


5.面向亲友发行豁免(Family, Friends and Business Associates Exemption)


这种豁免又是对上一种扩面的扩展。据此,不仅面向企业董事、高管、管理者的证券可以享受发行豁免证券,而且面向其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亲密朋友或关系密切企业发行的证券,也可以享受豁免发行资格。


这里的"亲密朋友"和"关系密切企业"也有明确界定,前者特指与发行企业高层认识时间长,足以了解其能力和信誉,不会盲目认购的亲密朋友;后者特指与发行企业高层来往密切,对其董事、高管或管理人员的能力和信誉拥有充分了解,不会轻易受骗的相关企业。


享受这项豁免对投资人的数量没有限制,对投资的总额也没有上限。但是发行商如果利用这项豁免权,向大批的投资者发放证券,很可能会引起证监会的注意,进而调查是否所有的投资者都能满足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或相关企业的要求。


6.发行备忘录豁免(Offering Memorandum Exemption)


发行备忘录(Offering memorandum)与前文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不是一回事。招股说明书是向证监会注册时提供的公开招股说明,是必须让大众知道的相关信息;而发行备忘录则是发行企业向证监会提供的证券发行备案,包括发行信息和投资者的基本权利,不必公开。


与前五种类型相比,招股备忘录豁免是最宽泛的,没有限定认购额度、人数或者认购对象。发行企业可以向任何机构或个人发行任何额度的证券,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只能发行自己企业证券,不能代替他人发行;二是必须与投资者签署风险认可表,并提供认购备忘录;三是发行证券10天之内,向证监会提交发行备忘录。


证监法设置这三个条件,尤其是前两个,是为了让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蕴含的风险,防止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投资者在收到招股备忘录2个工作日内,可以取消投资,要求返还投资款项。


根据以上六种情况发行的豁免证券,一般不能进行转售。在证券监管封闭系统 (closed system) 下,只有根据一份招股书或进一步的招股书豁免,或遵循证监法规的转售限制(包括持有期要求),才能予以转售。反之,通过向证监会注册和提交招股说明书发行的公开证券,除非形成了"控制块"(control block)的一部分,都可以自由交易。关于豁免证券转售限制的更多信息,请参见National Instrument 45-102。


加拿大豁免市场的投资门槛


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确保豁免市场稳定,证监法严格限定了豁免市场的投资标准。只有充分了解风险或具备较高经济实力的人,才能入场投资。


一般来说,EMD投资顾问每次与新客户见面,都会首先了解客户的家庭资产,以及可以承受的投资风险;其次,会向客户充分说明风险,并要求其亲自填写投资原因,确保其100%知情;最后,EMD公司内部还会对客户进行再评估审核,拒绝超出其承受能力的投资。


究竟哪些人可以投资加拿大豁免资本市场?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界定了两种投资者,一种叫"符合资质的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s)",另一种叫"合格投资者"(Eligible investors)",前者适用于整个豁免市场证券,后者主要适用于仅提交发行备忘录的豁免证券。


对个人来说,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符合资质的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s)"包括:


  • 个人或与配偶实益拥有超过100万加元变现金融资产,税前,除去任何相关债务;个人实益拥有500万加元变现金融资产,税前,除去任何相关债务;

  • 在过去两年中,每年税前净收入超过20万加元,或与配偶每年的共同税前净收入超过30万加元,并且投资当年的收入水平有望超过以往的个人;

  • 自己或与配偶共同净资产至少达到500万加元的个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证券法对投资者的限定标准相当高,普通大众根本满足不了,只能望而却步。如此一来,凡是能够入场投资的,都是能够抵御高风险的投资者。这种限定有利于确保市场稳定,当然也抑制了很多资产稍低者的投资需求,并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来源。为解决这个问题,证券法又为"发行备忘录豁免证券"制定了一份"合格投资者(Eligible investors)"名单:


A.个人或与配偶共同,净资产超过40万加元;

B.在过去两年中,每年税前净收入超过7.5万加元,投资当年收入有望超过该水平;

C.个人或与配偶共同,在个人的情况下,过去两年中每年的税前净收入超过12.5万加元,投资当年收入有望超过该水平;

D.多数投票权证券由合格投资者拥有,或多数董事都是合格投资者的自然人;

E.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

F.多数合伙人都是合格投资者的有限企业合伙人;

G.所有受益人、多数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均为合格投资者的信托或财产;

H.符合资质的投资者;


目前,在阿尔伯塔、曼尼托巴、西北特区、努纳武特、爱德华王子岛、育空特区、魁北克和萨斯喀彻温,证监法已经加强了对发行备忘录豁免证券的投资审查标准。在这些省份,凡是投资超过10万加元的投资者,都必须符合上述合格投资者标准。


将合格投资者标准与符合资质的投资者标准相对照,可以看出法律对前者的要求相对宽松。部分按照符合资质者标准不能入场的投资者,能够作为合格投资者购买"发行备忘录豁免证券"。当然,他们也只能考虑这种豁免证券,而不能随意购买其他类型的豁免证券。


豁免市场交易商(EMD)


在加拿大证券市场,专门从事豁免证券交易业务的公司,叫作Exempt Market Dealer(豁免市场交易商,以下简称EMD)。EMD必须按照National Instrument 31-103相关要求,在加拿大任一个或多个司法辖区注册,并且服从注册地证监会的监管,才能从事注册地境内的豁免证券交易业务。


据加拿大私募市场协会(Private Capital Markets Association of Canada)介绍,EMD通常拥有成熟的团队,是买卖豁免市场证券的专家,而且专门从事特定行业融资,如房地产、建筑、采矿、石油和天然气、食品技术、生物技术、制造业等。他们能够比财务顾问提供更广泛、可靠的投资机会。因此,多数豁免证券投资者,都是通过EMD了解市场和进行交易。


在某种意义上,EMD既是发行商的合作伙伴,又是投资者的代理人,在豁免市场上发挥着至为关键的作用。加拿大证券法规定了非常严格的EMD注册和监管标准。


比如,EMD必须通过专业考试,必须提交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必须拥有至少5万加元的运营资金,必须了解客户的财务、投资状况和承担风险能力,必须如实说明豁免证券信息,必须向投资者定期提供报表,必须在委托书和投资政策声明中标明双方期望和EMD获得报酬的方式。


一般来说,EMD都是一个团队在打理。团队的主要精力,用于凭借专业特长进行市场调研,从中筛选和确定最符合要求的产品,并进行尽职调查。然后,再安排投资顾问或经纪人,向符合资质的投资者推荐。投资顾问或投资经纪人同样需要考试和注册,必须持牌营业。


从上可以看出,豁免市场投资者通常面对的,既不是豁免证券产品发行商,也不是EMD,而是投资顾问或投资经纪人。他们完全是借助投资顾问或经纪人之手,了解产品信息及其隐含的风险。在这个意义上,投资顾问比EMD对投资者还重要。


加拿大豁免市场产品


每一个豁免市场的投资产品,都是其经济结构的直观反映,与其行业分布和发展周期息息相关。加拿大西部经济依赖矿产、能源、林业、房地产以及服务业等,东部经济依赖汽车、金融、房地产、教育、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其中很多产业都是豁免证券产品的热门来源领域。


十多年前,由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高,西部矿产、能源一度成为私募投资的风口,吸引力了诸多华人投资者目光。石油丰富的阿尔伯塔,成为很多投资者的福地。但是,最近几年来,随着原油价格大跌、国际大宗商品低迷,阿尔伯塔变得门可罗雀,矿产和能源投资项目削减大半,一些华人参与的投资项目损失惨重。


东部安大略作为加拿大制造业中心和经济中心,拥有更加多元化的豁免证券产品。但是近年来,随着制造业不断向墨西哥转移,一度领先的移动通讯产业又归于平庸,安大略豁免融资市场逐渐从制造业退出,被房地产、金融、新媒体、软件、生命科学等领域取代。


根据加中贸易理事会提供的信息来看,近年加拿大急需通过豁免市场融资的企业,主要集中于房地产、环保产业、健康产业、私立学校、多媒体与创意、区块链、信息通讯技术与高科技、智慧城市建设系统、清洁能源、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


其中,房地产领域中的公寓项目,在大多伦多和大温哥华地区尤受豁免市场青睐。2019年年底,全球顶级私募黑石基金宣布,将向加拿大公寓市场投资200亿美元。顶级资管公司布鲁克菲尔德也不甘落后,声称准备了150亿美元,拟在加拿大公寓市场大展身手。


由上可知,与中国私募市场相比,加拿大豁免市场具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市场规模较小,证券产品种类有限,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等领域,制造业已经难觅踪影;二是监管法规非常完善,证监会对产品发行的监控较为严格,保障了整个市场的有序运转。


文章编摘自:https://news.fx168.com/opinion/column/hujiajun/2003/3735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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