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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买房,什么是Offer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

新移民在加拿大买房,会有许多疑问,Offer便是其中一项。那么Offer到底是什么呢?

Offer实际上是AgreementPurchase and Sale的简称。可以由买家,也可以由卖家准备,但通常由买家准备。Offer一旦由双方签字同意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许多常见的需要买家确立的条款主要是:购买价格、订金、交屋日期和Offer附加条件。而最常用的Offer附加条件是贷款和房屋检验,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买家的利益,保证买家在不能贷到款或所购房屋不能满足买方质量要求时免受经济损失并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Offer递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目前最常用的递交Offer的形式有两种:直接递交Offer给卖方或卖方经纪人或传真Offer。

第一种方式需要买方经纪准备好Offer并在买方签字后向卖方经纪人登记Offer并约定双方见面时间地点(地点通常为卖方住所或卖方经纪公司),并由买方经纪亲自将Offer递交给卖方经纪及卖方。双方经纪在与自己的顾客充分沟通的前提下,代表各自顾客就Offer条款商讨并达成协议。通常情况下买方也需要到场。任何条款改动均需通过双方签字认可才能生效。

第二种方式为传真Offer,这种递交形式相对简单,双方经纪通过传真联络,无须买方到场,但同样任何改动均须双方签字认可才能生效。 Offer的价格是如何定出的?

通常在顾客选到中意的房屋后,经纪会立刻根据自己在房地产市场的专业经验,帮助买方准备近期相同区域相似住房的房屋成交、房屋状况的资料,帮助买家分析市场价格并订立合理购买价格,一切定价均基于实际数据资料。

如何了解卖方的心理,以合理的价格买到满意的住房? 很多人都说,卖方的心理无非是想让房子卖到尽可能高的价钱。此话对,但也不全对。因为忽略了一点最重要的,任何一个卖家在决定出售房屋后都不希望房子成为滞销品出不了货,所以应该修正说卖家是希望在房子安全(成功)售出的基础上拿到尽可能高的成交价格。摸清卖家的心理,谈Offer时就可以变得很有技巧了。 当我们在谈Offer的过程中,除了关注价格本身,交屋日期、定金金额、合同附加条件等都能不同程度的影响到Offer是否能被卖家接受,巧妙地揉合各种因素,呈现给卖家一顿有强烈诱惑力的大餐,卖家想不接受你的Offer都难。牢记一点,双赢才是真的赢,一个好的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都满意的合同。

有多个Offer时怎么办? 你中意的这套住房,很有可能有别的买家也中意,所以出现多个人竞争一套住房也不是奇事,反而更有可能说明这种房子性价比较高且物有所值。 尽了努力,达到自己能接受的最高上限,即使最终不能得到这套房子也不会遗憾了。因为如果超越了你的上限价,拿到这套房子后你也会患得患失,不妨冷静面对,再寻找其他的合适房源。


一般Offer中最常见的附加条款有:

  1. 贷款条件(Financing):即在合同中注明买家在合同签订后的若干天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拿不到贷款,买家有权取消合同。

  2. 验房条件(Inspection):即在合同签订后若干天内,买家有权验房,而且买家要满意验房结果,买家才继续执行合同,否则合同无效。验屋条件又分两种:BUYER’S SATISFACTION 和MAJOR DEFICIENCIES 。前者是指验屋结果要让买家满意才行,否则买家可以根据验屋报告中的某一缺陷放弃合同。后者是指,必须是房屋有重大缺陷,买家方可取消合同。

  3. 共管物业(需要缴纳管理费的物业)的文件条件:要求卖家10天内提供共管物业报告(Status Certificate),买家需要在两个工作日让律师检查报告。如果律师发现重大问题,买家可以在律师的建议下放弃购买。

需要指出的是,买家通过条件来取消合同,需要向卖家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譬如金融机构拒绝贷款信、验屋师出具的验屋报告及律师信等等。这不仅是对卖家的尊重,也是对相关法律的尊重,因为购房对买卖双方来讲是一个很严肃的行为,而购房合同是一件很缜密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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